管理者 勿露天燃燒稻草、廢果樹枝條或垃圾廢棄物等行為 發佈日期: 2025-12-08 00:00:00 發佈單位: 中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central.taichung.gov.tw/3838067/post 為維護空氣品質,請勿露天燃燒稻草、廢果樹枝條或垃圾廢棄物等行為,並妥善處理農業資材;違反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款。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