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專任教師
發佈日期: 2025-12-01 16:00:00
發佈單位: 國科會
原始連接: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detail/d9ddce43-e9b6-4a4d-b268-b011690963f3?l=CH&utm_source=rss
一、行銷領域
二、財務領域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 (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5年1月16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 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 **郵寄方式報名:** 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 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 08-7703202轉6112本校人事室朱專員。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符合資格者由徵聘單位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如未獲錄取而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獲聘為本校教師後,如學校因教學需要調整教師任教單位時,應無異議接受。
八、報名需繳送表件: (各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 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 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 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 現職工作佐證文件 (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 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 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九)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一 ~ 九)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發佈日期: 2025-12-02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