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41869356號
主旨: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公告事項: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9208/A01_1.pdf)
發佈日期:2025-11-28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