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臺南市安平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第三點
發佈日期: 2025-12-01 16:00:00
發佈單位: 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 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9217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41566193號
主旨: 預告修正「臺南市安平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第三點。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漁港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三項。
三、「臺南市安平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第三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漁業署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
四、本案內容係配合相關機關改制修正機關名稱,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縮短修正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建設組漁港管理科)。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三)聯絡人:林職務代理人。
(四)電話:(02)2383-5684。
(五)傳真:(02)2332-8952。
(六)電子郵件:chiachia1016@ms1.fa.gov.tw。
<div align="right"><strong>部長 陳 駿 季</strong></div>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