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轉知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3-12-04 00:00:00 發佈單位:龍井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longjing.taichung.gov.tw/3249081/post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