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上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暨民俗節慶活動補助
發佈日期:2023-11-14 13:15:49
發佈單位:大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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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3234593/post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暨民俗節慶活動補助要點辦理。二、113年上半年度計畫執行期限自核定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一)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止。(二)本補助採書面審查,本局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三、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受理期程內檢附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一式6份,併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逕寄本局文化資源科,信封請註明「申請113年上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暨民俗節慶活動補助」。四、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本局首頁>藝文主題>社造與文化設施>藝文暨民俗節慶補助(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下載。五、聯絡窗口:王心妤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25206,電子信箱:why028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