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公告:本市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 請參閱附件。 發佈日期: 2025-11-24 00:00:00 發佈單位: 北門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 https://beime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192&s=878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