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分局 114 年 11 月 29 日配合臺中市東區力行國民小學「校慶運動會」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發佈日期: 2025-11-21 08:55:27
發佈單位: 臺中市
原始連接: https://www.taichung.gov.tw/3147897/post
活動資訊
一、活動日期: 114/11/29 上午 09:00 - 上午 12:00
二、活動地點: 臺中市東區東勢里17鄰進化路223號
三、宣導內容:
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 提醒民眾如期繳納各項稅款,超商繳稅金額上限3萬元,並鼓勵使用e化繳稅管道繳納稅款。
使用牌照稅:
- 納稅義務人得於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全部車輛進行繳款書歸戶(每張以5筆車籍號碼為限)。
- 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
- 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
- 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及機車,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
房屋稅:
- 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如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每年3月22日以前,遇假日順延)申報,稅額減少當期生效,稅額增加次期生效。
- 節稅方式:
- (一) 自住住家用房屋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 (1)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含)以內,可適用較低稅率1.2%或1%(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課徵房屋稅。
- (二) 出租房屋屬於:
- (1)出租申報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稅率1.5%2.4%。
- (2)個人或法人租賃住宅(包租代管),稅率1.5%或2%。
地價稅: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針對符合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案件,宣導民眾儘早申辦適用。
雲端發票: 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帳戶及載具歸戶設定功能。並推廣利用社會福利團體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幫助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
納稅者權益保護官: 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便民服務: 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多元宣導: 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YT頻道、加入「中市稅輕鬆」臉書及IG(@tcltb)及收聽「幸福找點稅」Podcast。
金融遺產查詢: 民眾利用線上或洽任一國稅局及6都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時,可同時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及延期申報服務。
分期繳納: 本市針對有繳稅意願而無力一次繳納稅捐,符合適用對象者,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
LINE官方帳號: 鼓勵民眾將「財政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LINE官方帳號(LINE ID:@local_tax) 加入好友,並訂閱本市資訊,或升級進階會員可直接登入「線上查繳稅」及「不動產服務」等功能服務。本局官方LINE智慧客服「中稅AI可比」介接全國地方稅智慧客服系統,提供更準確快速的稅務諮詢服務。
成年年齡: 112年起18歲就成年,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的適用。
線上申辦: 鼓勵民眾使用「線上申辦MyData」完成申辦稅務案件或運用「視訊發證補單」便捷服務。
永續發展目標(SDGs): 税與人民息息相關,推廣「永續發展目標S D G s 」結合租稅宣導,以內化民眾對於永續發展SDG6,11,12,13,16及17之認識。
四、宣導方式:
稅務諮詢: 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提供學校師生諮詢地方稅相關問題之管道及免費索取各項宣導資料。
雲端發票推廣: 推廣並鼓勵學校師生申辦手機條碼及下載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儲存雲端發票,並加強輔導使用行動支付繳稅及消費方式、雲端發票載具歸戶及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帳戶,以發揮雲端發票整體使用效益。
捐發票送愛心: 加強宣導購物消費記得索取統一發票暨灌輸稅法常識,舉辦捐發票送愛心活動:凡正確回答稅務問題並捐贈114年9-11月期指定張數之實際付款金額10元以上之紙本發票正本或雲端發票,即可兌換精美宣導品,每人限兌4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募集發票將捐贈社會福利團體。
社群媒體: 推廣加入「中市‧稅輕鬆」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