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項下專案類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臺加創新研發合作推動工作項目」收件日期
發佈日期: 2025-11-20 11:30:00
發佈單位: 經濟部
原始連接: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121131
一、申請時程: 自114年11月20日起至115年5月26日止。
二、重點補助領域:
- 健康和生物科技
- 資通訊技術、數位科技和應用
- 半導體、先進材料和先進製造
- 量子運算技術和人工智慧
- 潔淨技術和低碳經濟技術
- 及其他本部業務職掌所支持之領域
三、計畫期程: 以1至2年為限。
四、申請條件: 雙方提案廠商須簽署臺加共同提案書,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五、申請計畫應附文件 - 雙方合作證明文件:
- 加方提案廠商獲合作意願書審查(EOIE)通過推薦之證明文件
- 臺加共同提案書(Common Proposal)
- 雙方廠商聯盟協議書(Consortium Agreement),須含智財權分享與規劃
六、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 合作國家之廠商資格:在加拿大註冊、以利潤為導向、全職員工人數小於500名的中小型企業。
- 須留意加拿大內部兩階段時程,依序為加拿大提案廠商註冊登記截止日為115年2月19日、提交合作意願書(Expression of Interest, EOI)截止日為115年3月5日。
- 收件後臺加雙方進行獨立審查並交互比對結果,在雙方均通過審查時,始予以補助。
- 審查通過後提出雙方廠商聯盟協議書(Consortium Agreement),須含智財權分享與規劃。為利於日後審查及符合簽約時程,建議廠商於雙方計畫討論階段就先行規劃協議書內容。
- 依據比對結果,提報本部核定,確認計畫審查結果並核定補助款金額及比例。
七、相關公告網站: Canada–Taiwan 2025-2026 collaborative industri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all for proposals -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Canada
八、臺加雙邊徵案機制及流程: (請見相關檔案)
九、諮詢專線: 陳小姐:03-5918460 (rosalynchen@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