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苑裡鎮公所「非洲豬瘟禁宰期間傳統市場豬肉攤商營業損失補助」申請登記
發布日期: 2025-11-20
發布單位: 苑裡鎮公所公共設施管理所
原始連接: https://www.yuanli.gov.tw/News_Content.aspx?n=7490&s=905799
一、申請期間
自114年11月6日(星期四)起至114年12月20日(星期六)止(星期一至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可受理,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午休)。
二、適用對象:
- (一)苗栗縣苑裡鎮公所列管有案之市場、攤販集中場、專營販售生鮮溫體豬肉之攤商。
- (二)有營業事實,並於國內非洲豬瘟疫情前即從事生鮮溫體豬肉販售者。
- (三)於國內非洲豬瘟疫情後,配合活體豬禁宰禁運政策而暫停販售生鮮溫體豬肉造成損失者。
三、申請方式:
符合上述對象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相關文件,請至苑裡鎮公所公共設施管理所辦理申請手續。
四、應備文件:
- (一)市集攤商清冊1份。
- (二)豬肉攤商登記表。
- (三)攤位營業照片(彩色)1份。
- (四)攤位負責人帳戶及身分證影本1份。
- (五)申請攤商切結書1份。
- (六)領據2份(經濟部補助3萬元、苗栗縣政府加碼補助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