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埔鄉復興段等14筆及美和段1287地號等1筆土地之地上墳墓,都市計畫用地範圍內有、無主墳墓訂於3月31日遷葬
發佈日期: 2025-11-19
發佈單位: 崁頂鄉
一、依據屏東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辦理。
二、有關家族式墳墓之確認、起掘事宜及遷葬補償費之請領, 請聯繫相關族親並推派代表人辦理申請(領)手續。墳墓之確認及起掘事項登記,應檢附死者除戶謄本及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申請人姓名未刊載於墓碑者,應舉「與死者關係證明」文件。
三、本遷葬案之合法墳墓發給補償費,其費額依「屏東縣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發給辦法」查估核計;於公告期限內申請起掘,需自行起掘及辦理晉塔事宜,未於公告期限內自行遷葬,由本所辦理遷移安厝者,不予發放補償費。前開款項俟遷葬完竣,依實際起掘數量核定發放金額。
四、檢附本鄉第二公墓遷葬公告、位置圖、面積;本公墓之墳墓清冊、土地謄本、地籍圖,請參閱內埔鄉公所佈告欄或本所網站下載(https://www.neipu.gov.tw/首頁>便民服 務>最新消息)。
五、請洽本所殯喪管理所辦理(洽詢電話08-7783088、08- 7793705);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和興村和興路2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