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鹽埕區公所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 2025-11-19
發佈單位: 鹽埕區
原始連接: https://yancheng.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9B973A5871579AC7&sms=BC733803C6443665&s=128B952775C9E85E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稱: 辦事員(職務編號A6100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名額: 1名
工作地點: 高雄市鹽埕區公所(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6號8樓)
報名期間: 自114年11月19日至114年11月26日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如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
三、具採購實務、採購證照或熟諳各項數位軟體製作及策劃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符合本職缺應徵資格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檢視並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並請同意授權本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檢附「報名表」及以下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份PDF檔),並均應加註「與正本相符」由本人簽章後掃描上傳,逾期未上傳或缺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論,不再通知補件,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1.報名表(本人需親自簽名,並請貼妥最近三個月內脫帽半身照片),請至本所網站(徵才公告)下載(https://yancheng.kcg.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8.原住民族籍證明(無者免附)。
9.語言能力檢定、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其他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三)所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或偽造、變造資料等情事,均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二、注意事項:
(一)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初審結果、面試及測驗結果以及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依規定得酌增候補人員1至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補有效期間。
(三)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四)如需諮詢本簡章相關事宜,請洽07-5216242人事室吳主任;工作項目及內容,請洽07-5513316#210,郭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