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徵A030470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 職稱: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 薪資: 5等280薪點,薪資39,564元
-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候補期間 5 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 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
- 工作內容:
- 縣府相關政策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 其他交辦事項
- 僱用期限: 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10月)。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學經歷: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 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並能配合單位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 具備汽、機車駕照。
- 遴聘方式:
- 請依序檢附下列文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詳附件格式)。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校,請參照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並一併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證明影本及經法院公證中文譯本影本)。
- 汽、機車駕照影本。
- 兵役義務證明影本。
- 相關工作經驗或其他證照(如:語言證照)佐證資料影本。
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或自行送至: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暨研考處「A030470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錄取名單,由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報名收件截止時間:自即日起 至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17:00止(收件截止時間,非以郵戳為憑)。
聯絡電話及人員: 03-8227171,分機322或323,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