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南市場均依法辦理消防安全申報 停車場使用如有違規將依法處置
發佈日期: 2025-11-20 07:40:02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市場處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40831FFCA48480C2
環南市場於114年10月15日晚間在一期B2冰櫃區發生火災,消防受信總機、泡沫灑水、排煙及緊急廣播系統均正常啟動。市場處依消防法規每年度辦理2次消防申報,其中上半年度消防檢查已於114年6月24日合格,另因火災受損之消防設備,亦於114年10月29日複查合格。
本處依消防複查合格結果於議會上說明,並無媒體報導所稱說謊之情事。消防局另於114年11月10日就環南市場全區辦理消防設備檢查,其中6樓排煙設備進風馬達故障部分,本處刻請廠商於11月20日前完成修繕。
事故發生後,市場處已將火災現場影像、設備紀錄等相關資料,提供予消防局火災調查組進行火災調查,惟消防系統之相關數據報告需經專業人員解讀判定。
另關於近日新聞報導指稱火災當下消防系統被關閉一事,本處將立即啟動行政調查,相關處置將以火災調查報告結果為依據,持續精進並執行必要改善措施,確保市場環境及民眾安全。
目前環南市場地下2樓及地下1樓設有停車空間及冰櫃,1樓則為攤位及部分停車位。市場處依停車空間及冰櫃分別與環南市場自治會簽訂行政契約委託管理。
針對媒體報導「自治會經市場處同意後,才向攤商多收4,000元,當作清潔費」一事,市場處澄清,停車費率除依停車證載明收費標準收取外,另須依行政契約第6條約定,應經環南市場代表會會議決議後實施,市場處並未同意契約規定以外費用之收取。
此外,汽車停車位係提供車輛停放使用,於停車格內理貨恐有違反「臺北市政府處理建築物違規使用要點」規定疑慮,另市場處將邀集相關單位聯合稽查,確保空間使用之合法,並於114年8月4日及9月5日發函要求自治會停車格不得做其他用途,亦不得借用其他名義收取非停車使用費用。
後續市場處將依本市零售市場管理自治條例以及停車場使用行政契約相關規定,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行政查察,如有違規使用情事,將依法處置,以強化市場安全管理,維護市民與攤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