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修訂「農業部農糧類產銷履歷輔導員派案規劃」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發佈日期: 2025-11-10 13:27:04
發佈單位: 北屯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817835/post
一、 為推廣農糧類農產品經營者參與產銷履歷驗證,本部自103 年起建立產銷履歷輔導員現場輔導及培訓制度,給予經營 者現場輔導服務,並於109年5月27日訂定「農業部農糧類 產銷履歷輔導員派案規劃」,期由輔導員協助經營者解決 在申請產品驗證過程中所遭遇之問題,提供專業諮詢。
二、 為利維護輔導員制度並提升輔導品質,本次修訂派案規劃 重點如下:
(一) 為確保人員學習課程之完整度及專業性,輔導員培訓課 程需由農糧署補助或委託辦理,或經農糧署同意。
(二) 原定輔導員需每年持續接受派案,考量每年有意申請產 銷履歷之案源數量不固定,為利輔導員個人時程規劃及 派案更具彈性,修正為三年內接受至少兩次派案。
(三) 輔導員或跟案之實習輔導員於輔導作業完成後提交相關資料寄送至農糧署之時程,調整為「逾輔導作業完成後2週仍未繳交齊全者,該次輔導相關費用減半,逾1個月未 繳交齊全者,不予撥付該次輔導相關費用,逾2個月未繳 交齊全者,除不予撥付該次輔導相關費用,取消輔導員 資格」。
三、 另合格之輔導員資訊,已登載於本部農糧署全球資訊網(首 頁/農糧業務/產銷履歷專區/輔導員專區)發布,請鼓勵農 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