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變更使用恐害命!建築物使用要合法,安全才有保障
發佈日期: 2025-11-18 09:13: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904369
為提升建築物公共安全意識,提醒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務必遵守合法使用規定,避免因擅自變更用途或任意增設設備而造成公共安全風險。
建築物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如有下列狀況,均可能造成逃生動線受阻、消防安全降低或影響建築結構安全:
- 封閉或堵塞逃生出口
- 堆置雜物影響避難動線
- 將店舖(G-3)改作視聽歌唱(B-1)等未核准用途
- 任意增設隔間、鐵門或破壞防火區劃設備
上述情形均屬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不但可能受處 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未依限期改善,更可能面臨 停用或停止供水供電 等強制措施,影響自身權益甚巨。
工商發展處詹彩蘋處長表示,建築物安全關乎家人與公共安全,合法使用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第一步。呼籲所有權人及使用者能定期檢視建築物使用情形,如有疑問可主動洽詢主管機關,以免因誤用或違規而受罰,同時也能共同維護安全、降低災害風險。
如有建築物使用相關問題,可洽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徐先生,電話:037-559859,本處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