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18-1141125 花蓮縣衛生局徵求藥師1名 - 玉里鎮衛生所 (第2次公告)
徵才資訊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玉里鎮衛生所
二、職稱:藥師
三、職務列等: 師 (三) 級
四、名額:正取 1 名、候補 1 名 (後補期限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玉里鎮衛生所
六、資格條件: 具有藥師證書,符合醫事人員任用資格
七、應檢具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 現職人員 -- 請檢附以下資料各 1 份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 1)【簡要自述請於 500 字以內完成,並敘明應徵本職缺原因】
- 切結書 (請下載附件 2,依式查填並請親筆簽名)
- 藥師考試及格證書
- 藥師證書
- 最高學歷證件 (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 現職派令
- 現職及考績升等銓敘部審定函
- 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111-113 年度),若未滿 3 年考績者,得繳交現有考績通知書。
- 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下載附件 3,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 word 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health8227141@gmail.com 電子信箱。<u>未於報名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u>。
- 其他證明文件 (例如原住民身分證明、身心障礙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書、採購證照等)
(二) 非現職人員 -- 請檢具以下證件各 1 份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 1)【簡要自述請於 500 字以內完成,並敘明應徵本職缺原因】
- 切結書 (請下載附件 2,依式查填並請親筆簽名)
- 藥師考試及格證書
- 藥師證書
- 最高學歷證件 (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 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下載附件 3,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 word 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health8227141@gmail.com 電子信箱。<u>未於報名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u>。
- 其他證明文件 (例如原住民身分證明、身心障礙證明、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書、採購證照等)
(三) 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整齊(以上證件請依序用 A4 格式影印,並於信封註明「<u>應徵玉里鎮衛生所藥師職缺</u>」及聯絡電話),<u>於報名截止時間前</u>親送、委託代理人送達或<u>掛號寄達</u>花蓮縣衛生局人事室(花蓮市新興路 200 號)。
(四) <u>證件不齊</u>或<u>未於報名截止時間前送達或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u>;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41#281 陳科員。
(五) 本次甄選舉行面試 (含實作),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應試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或條件不符出缺職務需求者,得予以從缺。
(六)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 執業登記規定:報考本次藥師甄選者,經錄取發派後,於實際到職日前需依護理人員法第 8 條規定備妥相關資料辦理執業登記,始得執業,倘因執業登記資格未符合致無法辦理執業登記,則視同喪失錄取資格。於任用後發現,即撤銷任用,並需自負法律責任。
(八) 連絡方式:聯絡 E-Mail:health8227141@gmail.com。電話:03-8227141#281 陳科員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至 11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