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爭取全縣蕎麥、大豆及鳳林、萬榮特定地段納入救助 114 年鳳凰颱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受理至 11 月 28 日
- 發佈日期:2025-11-14
- 發佈單位:花蓮縣農業處
- 原始連結:花蓮縣政府
受颱風鳳凰豪雨影響,馬太鞍溪溢流造成鳳林鎮長橋段、中心埔段與萬榮鄉萬利段多處田區遭泥流淹沒,全縣亦出現農田淹水情況,導致蕎麥及二期大豆出現根系裸露、植株泡水與倒伏等災損。為協助農民儘速恢復生產,縣長徐榛蔚指示農業處於 11 月 13 日會同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東區分署,分北區與南區兩組展開全面勘查,並積極向中央爭取救助。經農業部核定後,於 11 月 14 日正式公告,全縣蕎麥、大豆,以及鳳林鎮長橋段、中心埔段與萬榮鄉萬利段農業全品項均列入「114 年鳳凰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適用地區。
徐縣長表示,縣府與中央單位保持密切協調,並隨時掌握地方的實際需求,以協助農友順利完成各項補助與復耕作業。她提醒,符合資格的農民可自 11 月 15 日起至 11 月 28 日止(若最後一日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攜帶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受災證明,務必把握期限,以免自身權益受影響。
農業處長陳淑雯補充,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時須檢具相關資料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人需為實際從事農作之農民,且災損率達二成以上方可依規定申請。此外,長期作以同曆年、短期作以同產季為限,每項作物僅能申請一次救助,請農友留意相關規定。
徐縣長強調,縣府將持續關注受災地區的農業復原進度,並協助公所加強勘查與取證作業。勘查時應以安全為最高原則,確實完成現勘與拍照記錄,以協助農民儘速完成復耕與復建,保障其申請天然災害救助的權益。她也呼籲農友多加運用農業部提供的「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 App」紀錄受災情形,以利公所查核並加快審查程序,使整體救助作業更即時、更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