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公告:「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修正 發佈日期: 2025-11-14 15:26:04 發佈單位: 北屯區 依據: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114年11月14日中市民宗字第1140030000號函辦理。 「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第1點、第4點,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1月10日以台內宗字第1140562600號令修正發布。 如需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