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港區向陽路(松河街至忠孝東路7段)路邊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
發佈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19:40:02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34F3B0B9AB3BA23E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 北市停營字第1143114160號
主旨: 公告本市南港區向陽路(松河街至忠孝東路7段)路邊停車格,自114年12月8日(星期一)9時起調整起迄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 南港區向陽路(松河街至忠孝東路7段)一般小型車停車格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及裝卸貨停車格位。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
- 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時費率,每小時新臺幣2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半小時計算)。
- 裝卸貨停車格位: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30元,限停20分鐘(得付費延長1次停放)。
三、收費時間:
- 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9時至17時)。
- 裝卸貨停車格:依現場公告牌面所示。
四、實施日期: 114年12月8日(星期一)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 (02)27269600;網址: pma.gov.taipei。
七、本處101年10月17日北市停營字第10135256700號該路段自本公告生效日起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