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020強風致本區作物損害現金救助公告
發佈日期: 2025-11-13
發佈單位: 外埔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waipu.taichung.gov.tw/3819366/post

公告 (4)
一、申請期限: 114年11月13日至114年11月26日止(正常上班時間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地點: 外埔區公所農業課。
三、現金救助標準:
- 硬質玉米(雜糧一):2萬8,000元/公頃。
- 芝麻(雜糧二):3萬元/公頃。
- 食用玉米(蔬菜二):4萬1,000元/公頃。
- 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18萬元/公頃。
四、應檢附之證件:
- 身分證影本。
- 印章。
- 土地登記謄本或土地權狀影本(非地主者需檢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 外埔區農會存摺影本(申請救助農戶如指定救助金轉匯外埔區農會以外之其他行庫,其所需之跨行轉帳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
五、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 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 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六、辦理低利貸款部分:
- 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5項所定情事。
-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機動計息(目前年息1.29%)。
- 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在辦理期限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次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民眾可多利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照記錄田區災損情形,並於救助受理時限上傳照片,以加速復耕及救助審核時間。
相關下載及操作步驟教學請參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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