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要塞軍備區域」適用範圍解釋令生效
發佈日期: 2025-11-12 00:00:00
發佈單位: 南投縣
發佈部門: 地政處
原始連接: 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64048
內政部於114年11月11日以台內地字第11402664352號函訂定發布,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要塞軍備區域」之適用範圍,自即日起生效。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聯絡單位:地政處地籍管理科
聯絡人:科長張嘉麟 049-223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