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 館藏組書記職務代理人 1 名(需具身心障礙證明)
發佈日期: 2025-11-12 02:24:00
發佈單位: 國家圖書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名(需具身心障礙證明)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20 號
有效期間: 自 114 年 11 月 11 日 ~ 114 年 11 月 14 日
資格條件: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圖書資訊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三、需熟悉電腦文書 Word、PowerPoint、Excel,熟悉繪圖軟體尤佳。
四、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獨立作業能力、良好溝通及表達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送存紙本圖書及電子書點收作業。
二、協助圖書加工相關作業。
三、協助整理館藏組組務資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 114 年 11 月 14 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 2 號):
- 報名用專用信封(請黏貼於報名信函上,請至下方附件處下載)
- 中文履歷表(請至下方附件處下載)
- 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需於有效期間內或無期限)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 最高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未以通訊紙本郵寄或逾期報(以郵戳為憑)者,均不受理。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 2 倍。備取候用期間為 5 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約僱報酬:錄取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 230 薪點(薪點折合率為 139.1 元,相當月支新臺幣 31,993 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 115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 1 日止(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六、有關資格條件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 轉 159,謝小姐;有關工作項目請洽本館館藏組聯絡電話:02-23619132 轉 167,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