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屏東縣兒童托育津貼申請 (限低收入戶、寄養家庭兒童)
請注意:請於114年11月21日前檢具表件送本所申請,請週知。
發佈日期: 2025-11-10
發佈單位: 潮州鎮
詳細內容:
一、依據屏東縣托育津貼自治條例暨屏東縣政府114年11月10日屏府社婦字第1140304254函辦理。
二、本縣學齡前就讀公私立幼兒園之低收入戶及寄養家庭幼童得申請本項托育津貼。
三、幼兒園符合上開自治條例第四條「相關人員」之申請人資格,就讀幼兒若符合請領資格可造冊送交鄉鎮市公所代為申請托育補助,並由縣府複審後將款項匯入各幼兒園。
四、符合申請資格者,至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五、公立幼兒園(含鄉鎮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化幼兒園領取幼兒就學補助者、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補助年齡: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不得重覆領取本項托育津貼,申請人如以虛偽不實之申請接受補助或重複申請者,應停發本項補助,並追回其已領取金額,涉及刑事責任者,將移送法辦。
六、應備文件如下,其中「申請表」可逕上本府社會處網頁 (https://www.pthg.gov.tw/planjdp/cp.aspx?n=97E610626B9F499E)下載。
(一) 申請表
(二) 低收入戶證明或寄養合約書
(三) 繳費收據黏貼表(請檢附114年712月份繳費收據正本)
(四) 幼童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無幼童郵局存簿封面影本須附切結書)
(五) 114學年度收費標準(若所檢附繳費收據未超過補助金額時,才須檢附,並加蓋幼兒園戳記為憑。)
縣府承辦人:呂靜怡 電話:08-7320415#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