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鳳凰颱風影響 台東縣府劃定限制管制區10日17時30紛起生效 民眾勿進入 違者將予以重罰
受鳳凰颱風影響,台東縣府劃定限制管制區,114年11月10日17時30分起生效。民眾勿進入,違者將予以重罰。
今年編號第26號的鳳凰颱風正逐漸往台灣逼近,進入台灣東南方及巴士海峽海域。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10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17時30分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最新預報資料顯示,已於今天下午5時30分發布颱風鳳凰海上颱風警報,下午5時颱風中心位置在北緯18.0度,東經118.6度,即鵝鑾鼻的南南西方約490公里處,以每小時13公里速度,向北北西轉北進行,過去3小時強度略為增強,中心目前在鵝鑾鼻南南西方海面,向北北西轉北移動,對東沙島海面、巴士海峽及台灣海峽南部將構成威脅,預計此颱風強度仍有稍增強的趨勢。饒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至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危險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4年11月10日17時30分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海巡單位執行縣內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管制措施,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泊區)內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依「臺東縣離島地區客(輪)船颱風期間航行機制管理要點」,執行各商、漁船(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另,管制公告於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撤除時自動失效。
供稿單位:台東縣消防局 災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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