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劃設「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及樹谷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將自115年7月1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5-11-10
發佈單位: 西港區
原文連結: https://sigang.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8354&s=8779049
內容:
一、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劃設範圍如下(詳細區域如附件):安定東路、烏橋二路、南科北路、環東路二段、三民路、善福一街、大順六路、大順五路、大順三路、大業一路、環東路一段、民生路、堤塘港路、紫楝路、木柵港東路所框圍之區域(堤塘港路、紫楝路、木柵港東路除外);另樹谷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劃設範圍如下:木柵港西路、木柵港東路、紫楝路、堤塘港路、看西路、曼陀林路所框圍之區域(含前述道路)。
二、自115年7月1日起,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及大貨車與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全時段不得行駛於本市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及樹谷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違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及大貨車於稽查日(含)前一年內取得排煙檢驗合格紀錄或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
(二) 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取得當年度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
(三) 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特種車輛、協助急難救助車輛、配合防災演習車輛及其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同意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