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資源循環燃料控管 環保局擴大稽查SRF資源循環燃料排放
發佈日期: 2025-11-10 14:41: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環境部鑑於近年全球推動淨零排放趨勢,並因應2050淨零轉型之關鍵戰略「資源循環零廢棄」,環境部接軌國際固體再生燃料(SRF)分級制度策略,強化管制使用固體再生燃料(SRF),環保局今年優先對使用固體再生燃料(SRF)業者進行現場查核及燃料成分抽測,確保工廠符合許可法規及排放標準,守護空氣品質和縣民健康。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環境部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將非有害且具適燃性廢棄物,經過分選、破碎、混拌等程序,轉製成符合品質標準之「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SRF),資源循環燃料包括農林植物或木材以及利用廢棄物製成的燃料,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固態生質燃料,第二類為固體再生燃料(SRF),第三類為廢棄物再利用燃料。全縣目前列管7家使用資源循環燃料之業者,其中1家使用固體再生燃料、6家使用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為確保使用資源循環燃料業者之排放符合標準,今年度針對其防制設備進行現場查核確認是否足以應對污染,並執行隨機抽測燃料成分確認法規符合情形。同時呼籲業者落實污染防制措施,確保追求經濟成長同時仍顧及環境保護,共同維護苗栗縣空氣品質。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再次提醒,環境部逐步加嚴資源循環燃料空污法規規範,針對資源循環燃料制定嚴格之燃料成分、排放標準、防制設備要求及檢測頻率,業者應落實防制設施管理,妥善操作廠區內各項防制設施,避免造成空氣污染而遭受處分,本局亦將不定期派員稽查,如經稽查發現與環保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不符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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