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縣為1020強風辦理現金救助地區
發布日期: 2025-11-10
發布單位: 田尾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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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可申報日期為「114年11月06日至11月19日」,本所平常上班日受理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17時(中午休息12時至13時),公所受理期間不包含週末和假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業已修正從『日曆天』改為『工作天』。本次項目為硬質玉米、胡麻,本鄉非主產區,故假日不延長受理。
請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於申請期限內,儘速攜帶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
- 身分證
- 印章
- 農會存款簿
-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再次提醒,農民若發現災情,應立即拍照存證或於災害受理申報期間以農業部開發之APP拍照上傳受災照片,並儘速向土地所在之鄉鎮公所提出現金救助申請,相關農損補助申請條件將依農業部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