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辛亥高架橋下停車場」委託經營及收費公告
發佈日期: 2025-11-08 07:40:03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4EF0D02127ED8A88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 北市停營字第11431102361號
附件: 無(原文未提供附件)
主旨: 公告本市「辛亥高架橋下停車場」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辛亥高架橋下停車場自民國114年11月1日起至117年10月31日止,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車格位數:
(一) 小型車89格(含下列格位)
1.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2格。
2. 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1格。
3. 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3格。
三、位置: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辛亥高架橋下。
四、收費標準:
(一) 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 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日7時至21時30分:計時收費每小時新臺幣(下同)30元。
2. 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日21時30分至翌日7時:計時收費每小時10元。
(二) 電動汽車使用充電設備,乙方不得收取除上開規定停車費以外之其他費用。
五、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六、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 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 全日月票最高售價4,000元。
2. 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000元(鄰近里:大安區龍坡里、龍泉里、龍門里、學府里、大學里及古風里)。
(二) 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月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月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月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三) 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七、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八、實施日期:114年11月1日起至117年10月31日止。
九、購買各式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十、經營業者:岳洋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246-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