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同安街平面停車場」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發佈日期: 2025-11-08 07:40:03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43F9934AFD39BFDE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 北市停營字第11431102363號
附件:
主旨: 公告本市「同安街平面停車場」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 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 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 本市同安街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4年11月1日起至117年10月31日止,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 車格位數:
(一) 小型車22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位)
三、 位置:臺北市中正區同安街101巷與水源路交叉旁。
四、 收費標準: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20元。
五、 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六、 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 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 全日月票最高售價4,800元。
2. 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840元(鄰近里:中正區頂東里、富水里)。
3. 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360元(所在里:中正區河堤里)。
(二) 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月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月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月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三) 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七、 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八、 實施日期:114年11月1日起至117年10月31日止。
九、 購買各式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十、 經營業者:岳洋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246-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