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污水下水道 廚餘亂入違者罰1萬
發佈日期: 2025-11-07 19:40:04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F6FF03CF4D462914
發稿單位: 衛工處維護科
發稿日期: 1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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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污水下水道系統順暢及提升環境衛生品質,北市工務局衛工處呼籲市民朋友務必落實廚餘分類與回收,切勿擅自開啟污水下水道人孔蓋,或直接排入廚餘、食物殘渣或油脂。別讓廚餘及油脂「亂入」污水下水道,減少管線堵塞與腐蝕情形,延長污水下水道系統使用壽命,經查獲違反法規者最高可罰處新臺幣1萬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共同守護污水下水道暢通,營造潔淨、舒適的生活環境。
衛工處維護工程科長顧睿瑜表示,依《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污水下水道用戶不得將未經過濾、攔污及油脂截留等處理之廚餘排入污水下水道,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其改善為止。
顧睿瑜說,不少民眾因貪圖方便,習慣將廚餘及食物殘渣、湯汁、或油脂倒入流理台,違反《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長期排入易使廚餘累積在污水管渠,油脂皂化凝固,造成管線排水不順、散發異味,嚴重時堵塞導致污水倒灌回家中,對社區衛生及居家生活造成威脅。
顧科長進一步指出,市民要如何正確處理家戶產生的廚餘?因為廚餘屬廢棄物性質,包括生肉、生內臟、生菜葉、水果等「養豬廚餘」,以及皮、茶葉渣、咖啡渣、蔗渣、中藥渣及雞、鴨等小骨頭及豬、牛、羊等大骨頭等「堆肥廚餘(非養豬)」,應投放至專用廚餘桶或交由清潔隊回收;「非廚餘」的食用油,可用瓶子盛裝並加註食用油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
衛工處強調,維護下水道暢通不只是政府的責任,更需要全民共同配合。市民只要從家庭做起,不將廚餘與油脂倒入下水道,除了能減少維修與清理費用,還能有效降低公共設施損耗,延長污水下水道系統的使用壽命。
衛工處呼籲民眾一同響應「愛護污水下水道,從不倒廚餘開始」,攜手打造更乾淨、更舒適、更永續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