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增無人機等貨品輸入規定
發布日期: 2025-11-06 02:46:00
發布單位: 經濟部
原始連接: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120989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 貿管理字第1147038381號
附件: 如文
主旨: 公告自114年12月1日起CCC8806.21.00.00-5「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4年5月2日標準四字第1145005014號函及114年10月16日標準四字第1140030317號函。
公告事項: 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