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宣導 發佈日期: 2025-11-06 發佈單位: 高樹鄉 非都市土地請確實依照編定類別容許使用項目使用並依法申請容許。 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常見違法使用案例: 農牧用地堆置建築廢棄土石。 農牧用地興建廠房。 農牧用地搭建鐵皮屋。 農牧用地作資源回收場使用。 農牧用地堆置或挖取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