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苗栗縣後龍鎮編號第1327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
發佈日期: 2025-11-04 16:00:00
發佈單位: 農業部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 農授林業字第1142226259號
主旨: 解除苗栗縣後龍鎮編號第1327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面積0.551310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0.168439公頃,其中苗栗縣後龍鎮龍港段21及22地號等2筆土地內,面積計0.551310公頃,為行政院核定「重點橋梁行車安全提昇計畫」之「縱貫線下三叉河橋改建工程」用地需要,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本號保安林面積變更為29.617129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及圖2),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3)。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