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嚴正澄清:市府並無4年408億統籌分配稅可用於普發現金
發佈日期: 2025-11-06 07:40:03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BD27579DA2922E5D
針對外界誤認北市過去4年從中央拿408億統籌分配稅款可用於普發現金,北市財政局嚴正澄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相關規定,地方政府獲配的統籌分配稅款,須納入當年度預算使用。北市府各該年度皆依規定及中央函示編列預算,已用於償還債務及支應各項市政建設支出,且各年相關預算業經議會審議通過。
財政局進一步表示,115年地方統籌分配稅款整體規模增加,但臺北市實際獲配比例卻下降,中央補助辦法調整後亦造成地方財源減少約210億元,並使地方財政不確定性升高。臺北市尚有債務624億元待償還,未來捷運、社會住宅、校舍及場館等重大建設需求金額逾4,800億元,財政壓力沉重。北市府將持續確保財政穩健與重大建設推動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