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防範非洲豬瘟疫情之入侵,請轄區漁船船主及船員遵守相關防疫措施,並配合海巡機關安全檢查作業
發佈日期: 2025-10-31 00:00:00
發佈單位: 馬公市
發佈部門: 財經課
原始連接: 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510310011
日前國內養豬場內豬隻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已透過跨部會合作機制強化邊境各項防檢疫工作,海巡機關亦將加強查緝漁船走私動物產品入境,請督導所轄漁民及外籍船員落實不得從境外攜帶肉類或其製品上岸,並配合海巡機關相關檢查,遵守下列規定:
一、漁船未經許可不得航行至大陸地區,違反者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二、漁船經許可航行至大陸或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禁止採購(補給)動物肉類及其相關加工產製品入境(如燕餃、餛飩、水餃、粽子、月餅等),違者最高將處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罰鍰。
三、漁船上所載殘羹、廚餘及殘留肉類及其製品不得攜帶上岸,並請積極向所轄外籍船員宣導不得攜帶豬肉製品離船,違者最高將處10萬元罰鍰。
四、漁船走私動物及其製品,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漁政機關並得依「漁業法」規定撤銷或收回該船經營漁業權利之處分。
五、為防範走私動物、肉類及其產品入境所帶來疫病之風險,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設置免費檢舉電話(0800-262-777),請漁友勇於檢舉,檢舉獎金最高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