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貼心主動輔導申請身心障礙車輛免牌照稅
發佈日期: 2025-11-03 13:46: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900496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領有駕照的身心障礙者原規定只能以自己名下的車輛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但財政部自今年(114年)開始放寬領有駕照、無車輛的身心障礙者,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也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該局今年擴大服務,針對上述未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者,主動寄發免徵使用牌照稅輔導通知書輔導民眾申請免稅。民眾直接掃描通知書上的專屬 QR Code 線上立即申請,或填妥通知書上相關欄位寄回即可,免附相關證明文件,省時又便利。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每一位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免徵額度則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立方公分的稅額(自用小客車11,230元、自用小貨車3,600元)範圍內免徵;又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如符合免稅條件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確保自身權益。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 373561、373562、373563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