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告:微型電動二輪車禁止行駛人行道及自行車道
發佈日期: 2025-11-03 13:40:03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原始連結: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C8079C66676221DE
修正本府111年11月30日府交管字第1113047438號令,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本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
旨揭府令公布後,本市人行道、設置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自行車道(包含河濱自行車道),全日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
未依規定行駛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
附件: 臺北市政府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