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通化街28巷路邊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公告
發佈日期: 2025-10-31 07:40:03
發佈單位: 臺北市
發佈部門: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原始連接: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32257D1FC4E722D7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 北市停營字第1143109886號
主旨: 公告本市大安區通化街28巷(通安街至通化街)路邊停車格,自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 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 收費路段: 大安區通化街28巷(通安街至通化街)一般小型車停車格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及裝卸貨停車格位。
二、 收費標準及方式:
- 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時費率,每小時新臺幣20元(停車計費單位採半小時計算)。
- 裝卸貨停車格位: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30元,限停20分鐘(得付費延長1次停放)。
三、 收費時間:
- 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9時至17時)。
- 裝卸貨停車格:依現場公告牌面所示。
四、 實施日期: 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9時起。
五、 注意事項: 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 查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