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本所辦理第四屆調解委員補聘案
發佈日期: 2025-10-30 08:00:00
發佈單位: 北屯區
原始連接: 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809210/post
一、 依據: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條、第35條及臺中市政府及各區公所調解行政實施要點第2、3、4點。
二、 本區應補聘調解委員之名額: 1名。
三、 參選調解委員登記資格: 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且無鄉鎮市調解條例第四、第五條情形之北屯區內之公正人士。
四、 登記起訖時間: 自 114 年10月30日起至114年11月5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不含星期例假日)。
五、 登記地點: 本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5樓,電話:04-24606040)。
六、 詳情請洽公告及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