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民權分局114年11月6日配合臺中市立居仁國中附設補校辦理「地方稅簡介及雲端發票兌獎APP」租稅講習
發佈日期: 2025-10-30 13:35:47
發佈單位: 臺中市
活動資訊:
一、活動日期: 114/11/06 下午 18:20 - 下午 20:00
二、活動地點: 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7號
三、宣導內容:
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提醒民眾如期繳納各項稅款,超商繳稅金額上限3萬元,並鼓勵使用e化繳稅管道繳納稅款。
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得於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全部車輛進行繳款書歸戶(每張以5筆車籍號碼為限);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及機車,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
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如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每年3月22日以前,遇假日順延)申報,稅額減少當期生效,稅額增加次期生效。節稅方式:
自住住家用房屋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含)以內,可適用較低稅率1.2%或1%(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課徵房屋稅。
出租房屋屬於:
出租申報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稅率1.5%2.4%
個人或法人租賃住宅(包租代管),稅率1.5%或2%。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針對符合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案件,宣導民眾儘早申辦適用。
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帳戶及載具歸戶設定功能。並推廣利用社會福利團體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幫助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
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YT頻道、加入「中市稅輕鬆」臉書及IG(@tcltb)及收聽「幸福找點稅」Podcast。
民眾利用線上或洽任一國稅局及6都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時,可同時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及延期申報服務。
本市針對有繳稅意願而無力一次繳納稅捐,符合適用對象者,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
鼓勵民眾將「財政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LINE官方帳號(LINE ID:@local_tax) 加入好友,並訂閱本市資訊,或升級進階會員可直接登入「線上查繳稅」及「不動產服務」等功能服務。本局官方LINE智慧客服「中稅AI可比」介接全國地方稅智慧客服系統,提供更準確快速的稅務諮詢服務。
112年起18歲就成年,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的適用。
鼓勵民眾使用「線上申辦MyData」完成申辦稅務案件或運用「視訊發證補單」便捷服務。
稅與人民息息相關,推廣「永續發展目標SDGs 」結合租稅宣導,以內化民眾對於永續發展SDG6,11,12,13,16及17之認識。
四、宣導方式:
由本分局講師主講地方稅相關法令及案例分析、節稅要領及實務、各項簡政便民的服務。
提供稅務諮詢,並分送各式文宣及各稅宣導資料等供該處學員取閱。
推廣並鼓勵該處學員申辦手機條碼及下載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儲存雲端發票,並加強輔導使用行動支付繳稅及消費方式、雲端發票載具歸戶及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帳戶,以發揮雲端發票整體使用效益。
透過問卷調查及測驗方式了解學員學習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