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捷運澄清說明
發佈日期: 2025-10-28 18:17:00
發佈單位: 桃園市
原始連接: https://www.tycg.gov.tw/NewsPage_Content.aspx?n=7&s=1590768
關於媒體對於中興公司辦理桃園捷運綠線監造關於石材供應商審查之報導,經查多有誤會之處,中興公司特澄清如下:
媒體質疑中興公司對於桃園捷運綠線統包工程,於114年10月23日媒體向中興公司查證當日才核准更換石材供應商,程序是否具合法性乙事:
本案石材供應商部分,統包商於114年6月5日主動更換供應商,114年7月統包商以通訊軟體通知中興公司監造進行預審,並於114年8月29日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監造預審;另中興公司於114年10月8日週會時提醒統包商涉及大陸進口相關材料進場部分,必須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原產地認定注意事項」中我國「台灣產製」認定條件之相關說明,嗣後承包廠商即於114年10月9日再次提送0A版(註:0版材料供應商為廈門前程公司,0A版材料供應商更換為台灣金必達公司)文件更換廠商,中興公司進行內部審核確認無誤,並於114年10月22日起簽核定文件,於114年10月23日核發文件。故並非如媒體所稱中興公司於114年10月23日緊急通知同意核准更換供應商,特此澄明。
媒體指金必達有限公司供貨商資格,其資本額僅新台幣100萬元,營業項目為五金/耐火磚/建材買賣業,資本額小,且無大理石/花崗石材加工設備等質疑乙節,說明如下:
本案佑磊工程承攬磁磚及石材連工帶料,為統包商之協力承商。金必達僅係佑磊之石材供貨貿易商辦理石材進口,施工仍由佑磊工程施工。資格部分,中興公司僅就協力承商佑磊工程進行審查,對於石材供貨貿易商金必達之資本額非屬審查範疇。另經佑磊工程洽詢台灣金必達公司回覆登記於大陸之金必達公司非其所有,僅為同名。查金必達營業項目雖無大理石/花崗石材加工設備,然其所營事業資料包含F11090建材批發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仍符其貿易商資格,金必達買賣進口石材符合資格。此外,本次0A版審查主要係針對協力承商佑磊公司,經查符合石材施工協力承商資格,且廠商最終所提之石材,中興公司仍會進行查驗是否符合契約要求,目前並無不符程序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