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區國慶區民活動中心教室二自115年1月1日起廢止並停止對外使用
發佈日期: 2025-10-23 19:40:41
發佈單位: 大同區
發佈部門: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原始連接: https://dt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E7ED3463050EFD9&s=7B605C90A52778E0
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政府公務運作需求需停用本區國慶區民活動中心教室二並作為其他用途使用。
二、請租借人於114年12月31日前配合清運場地所有私人財物,逾期本所得視同廢棄物運棄處理。
三、於115年1月15日前將鑰匙及冷氣儲值卡歸還本所,如退費請於歸還時一同辦理,若有遺失或損壞,需照價賠償,或由所繳保證金扣抵;未歸還者,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一條規定略以,其所繳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