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中市非洲豬瘟陽性案例 苗栗縣立即啟動加強防疫措施 確保縣內豬場安全
發佈日期:2025-10-22 17:17: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7885
自10月22日中午12時起至10月27日中午12時止,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措施,為期五天。並於即日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
針對農業部今(22)日公布台中市梧棲區豬場出現非洲豬瘟陽性病例,苗栗縣政府第一時間啟動相關應變機制,全力加強縣內豬場防疫作為,以防堵疫情擴散、確保本縣畜牧產業安全。
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今(22)日上午9時,已派員訪視鄰近台中市梧棲區的縣轄苑裡鎮半徑3公里內4家養豬場進行健康防疫衛生訪視與環境消毒,輔導落實自主防疫衛生管理工作。
為防堵疫情進一步擴散,本府採取以下加強措施:
- 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在未來5天的重要觀察期,將全面加強苑裡地區20場養豬場健康訪視及畜牧場周邊消毒工作,其餘全縣107場將要求業者場區周邊自主消毒,本縣動防所將不定期辦理查核及督導工作,杜絕疫情入侵苗栗。
- 立即函文通知本縣肉品市場:「自今日12時起至10/27日12時止,禁運禁宰」並全面落實場內及運輸車輛清消作業。
- 動防所派駐苗栗肉品市場人員加強輔導落實場內與運輸車清潔消毒作業。
- 即刻函文通知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養豬協會及縣內10家申請蒸煮廚餘餵豬戶自即日起禁止使用廚餘養豬,未來將持續稽查列管禁餵廚餘。
- 函請社團法人苗栗縣養豬協會化製車載運縣轄畜牧場死亡畜禽若有異常應立即通報動防所作立即處置作為。
- 動防所配合中央應變中心指示事項,進行縣內養豬場防疫調查工作,若有疫情將建請成立本縣應變防疫中心。
依據農業部防疫政策,為降低非洲豬瘟透過廚餘傳播之風險,本縣全面禁止養豬場使用廚餘餵養,將要求本府動物保護防疫所全面辦理查核,違規者將依法裁罰。
非洲豬瘟為高度接觸性病毒,在環境中具有強耐受性,但非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苗栗縣政府呼籲所有養豬業者,務必提高警覺,強化場內生物安全措施,若有異常死亡或疑似疫情,應立即通報動防所,未依規定通報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且染疫撲殺之豬隻將不予補償。
本府各單位將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攜手共同守護本縣豬隻健康,防堵非洲豬瘟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