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辦理11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評鑑 全面提升特教服務品質
發佈日期: 2025-10-22 16:42: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7864
為持續精進特殊教育推動成效,苗栗縣政府依特殊教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辦理「114年度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本次評鑑自114年10月至12月期間展開,對象涵蓋全縣共146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藉由系統性檢核,全面了解各校特教工作推動現況。
苗栗縣政府近年積極推動融合教育政策,辦理普通班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及相關人員之培訓,建構支持服務團隊,加強普通教育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交流與合作,提供學生多元而適性的教育環境。
教育處長葉芯慧表示,本次評鑑依據教育部所訂指標,重點包括「行政運作與融合教育」、「教育計畫與團隊合作」、「課程教學與專業發展」、「支持服務與輔導轉銜」等四大面向。由縣府邀集具特殊教育專業或經驗之學者專家、教師代表、特殊教育相關家長團體代表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團體代表組成評鑑小組委員,透過集中資料檢視與對話及線上對話釐清,提供具體建議與輔導方向,協助學校持續成長。
縣長鍾東錦表示,特殊教育工作評鑑的核心目的並非競爭,而是「支持與精進」。透過評鑑機制,不僅促進縣內學校之間的經驗交流,更能發掘優良實踐案例,作為全縣推廣的典範,讓苗栗縣的特教發展在「專業、關懷、共融」的基礎上持續深化,陪伴每一位孩子發揮潛能、快樂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