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特寵業稽查 違法動保法最高裁罰不手軟
發佈日期:2025-10-21 15:42: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7402
日期:114年10月21日
為強化本縣特定寵物業管理,落實《動物保護法》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目前本縣核准之特定寵物業者共63家,其中繁殖業者36家、買賣業者12家、寄養業者15家。動防所於114年迄今已完成63場次系統及行政書面資料查核作業,預計近期針對縣內繁殖業者36家全面加強現場查核,持續透過定期稽查、輔導與評鑑機制,督促業者依法經營並精進管理品質,全面提升動物照護水準與場域環境品質。
近日,接獲通報並經查獲公館鄉「人人犬舍」違反《動物保護法》多項規定。該犬舍以繁殖吉娃娃、雪納瑞及博美犬等小型犬為主,現場查核290隻犬隻,其中逾九成犬隻遭施以聲帶整形手術以壓低吠叫噪音,並違法使用年老、患病或不符健康年齡規範之母犬繁殖。另查繁殖場應具備之設施未符合規定共計46籠,且部分籠舍有超養之情形,經查核確認重大缺失屬實,將依法重罰並廢止其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併同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場內環境及設施。
針對犬隻後續照護,將協助辦理繁殖犬隻絕育及特定寵物妥善處置。倘若業者未能依規完成安置,將由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依法入所並於縣府官網及相關平台公告犬隻安置情形與認養程序,提供民眾領養管道,讓社會大眾能共同參與照護與領養行動。
此外,辦理每年年度特定寵物業者評鑑,為提升評鑑品質與專業性,並強化評鑑內容,新增3至5項重大審核指標,涵蓋動物健康管理、繁殖計畫透明度、從業人員專業訓練及場域動物福利環境等面向。並將邀集國內具權威之動保專家與專業單位共同審查,以確保評鑑過程公正、結果透明。114年度評鑑期程預計至115年第1季正式辦理,期盼透過制度化與專業化機制,持續精進業者經營品質,推動本縣動物保護與產業發展邁向更高標準。
再次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違法繁殖、買賣或虐待動物行為,請立即撥打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037-320049)或1959動物保護檢舉專線通報,共同監督與守護生命安全,攜手打造安全友善的動物生活環境,落實對生命的尊重與關懷。
連絡人:動物保護防疫所 寵物管理課 彭課長 連絡電話:037-320049分機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