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轉知社會團體類別被歸列於宗教團體者,係屬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4款不得捐贈之範圍。 發佈日期:2023-11-08 00:00:00 發佈單位:梧棲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wuqi.taichung.gov.tw/3228413/post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