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裝瓦斯法規小介紹
發佈日期: 2025-10-20 13:53: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6745
相信許多民眾對於法規所稱的名詞會有點陌生,以下是關於法規的簡單介紹:
市售的桶裝瓦斯具有5種規格(4kg、10kg、16kg、20kg、50kg),而家裡存放多少瓦斯桶會違規呢?
根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3條規定,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儲放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一二八公斤,超過部分得設容器保管室儲放之。但總儲氣量以一千公斤為限。
而供營業使用場所,不得超過八十公斤;供家庭使用場所,不得超過四十公斤。
因此像是住家、辦公室等供家庭使用、用途之場所,液化石油氣備用量不可超過40公斤。
而小吃店、自助洗衣店等供營業使用之場所,其備用量則不可以超過80公斤。
(注意:法規所謂的備用量指的是未連接上任何燃氣設備、單純放在旁邊備用的瓦斯桶,若瓦斯桶與燃氣設備串接起來,則該瓦斯桶會以串接使用量來計算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