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租金補貼新規定:持有逾40平方公尺共有住宅者不再符合申請資格!
發佈日期: 2025-10-20 08:00: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6478
為落實租金補貼資源運用效益,內政部於115年度推動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增訂多項新規定。其中一項重大變革為「持有逾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將不再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此項規定自115年度起正式實施,旨在確保補貼能更精準地協助真正有居住需求的租屋族群。
內政部表示,過去部分申請戶雖名下持有共有住宅,無論面積多少,均符合領取租金補貼資格,導致補貼資源分配不均。為維護社會公平並強化居住正義,115年度新制將明確排除持有面積超過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
除上述新規定外,本次租金補貼仍維持多項友善措施,包括:全年受理申請,隨到隨辦,讓民眾不必受限於特定申請期間;補貼金額依地區及家庭狀況分級,補助幅度更具彈性;弱勢族群、青年、新婚及育兒家庭持續列為加碼補助對象,協助穩定居住。
工商發展處詹彩蘋處長呼籲,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可備齊相關文件,多加利用線上申辦管道,以利加快審查進度,早日獲得補貼。
租金補貼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 (https://reurl.cc/WAG2mx) 查詢。
如有申辦疑問,亦可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諮詢服務專線:(02)77298003(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或聯絡地方承辦單位如下:
■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承辦人:
- 傅小姐 電話:(037)558262
- 顧小姐 電話:(037)559952
- 何小姐 電話:(037)559918
■ 苗北辦公室 承辦人:
- 吳小姐 電話:(037)55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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