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社會正義,苗栗縣政府舉辦「採購契約變更」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教育訓練
發佈日期: 2025-10-17 16:20: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96588
為強化同仁對政府採購制度與公益揭弊者新法的理解與應用,苗栗縣政府於114年10月17日舉辦「採購契約變更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教育訓練課程,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徐偉峻專門委員,針對政府採購契約變更議題進行講授;下午課程則由法務部廉政署劉瑞玲科長說明今(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協助機關同仁建立完整的揭弊保護觀念,營造勇於揭弊、依法行事的廉能環境。
苗栗縣政府副縣長邱俐俐致詞表示,政府採購制度為公共建設推動與政策執行的重要基礎,而契約變更則是各機關在實務操作中經常面臨的挑戰,此次課程除協助學員釐清採購操作流程與法規規範外,也提供具體案例分享,提升學員實務處理能力。
邱副縣長亦表示,為推廣透明社會價值與鼓勵公民參與監督機制,當日下午課程特別邀請廉政署劉科長就《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重點解析,強調公務員作為公共事務的守護者與執行者,肩負著社會重任,應熟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並建立完善的檢舉管道與回應機制,營造安全的揭弊環境。
本府表示,廉能施政、陽光治理是贏得縣民信賴的關鍵,透過此次教育訓練,期望同仁在執行公務時更有依循,並將「守護公益、安心揭弊」的理念落實於行政體制,進一步強化公務工作的專業與效能,打造廉能、值得信賴的施政環境。